唐山市发布《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通知》

  广东天清佳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Csky)是一家专业从事工业油烟净化、工业粉尘净化、工业VOCs废气治理的高新技术企业。集整体解决方案、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售后于一体的环保治理设备生产服务商。

  公司严格遵循6S标准生产流程和GT系统化管理。建立科学,系统的管理体系服务产业市场。现已拥有30多家战略合作伙伴,在全国80多个城市与地区,服务客户超3000个,完成油烟净化废气处理项目2540多场次,积累样本数据和处理方案5610套,累计监测现场超过838000小时。

  我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专注油烟VOCs废气治理,降低客户生产运营成本”的理念,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用精湛技术营造绿色未来。

  近日,唐山市发布《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市委及相关部门《唐山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唐字[2021]5号)的要求,结合4月份的气象条件和污染特点以及《唐山市3月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评估报告》的结论和建议,以总量减排为主线,突出粉尘、VOCs和NOx的治理,加强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问题的整改,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有效改善,制定本规划。

  首先,解决困难的目标符合

  根据“后十”目标要求,4月份全市综合指标目标调整为461项,其中PM10浓度64μg/m³,PM25浓度40μg/m³,SO2浓度15μg/m³,NO2浓度39μg/m³,CO浓度17μg/m³,O3-8H浓度145μg/m³。

  第二,应对措施

  (1)总量减排和治理行动

  长流程钢铁行业:严格执行《唐山市钢铁行业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唐办字〔2021〕6号)规定的减排要求,落实精控实施方案中的各项措施。

  焦化、水泥(熟料)行业:有业绩评级的A级企业自主减排;其他绩效级焦化企业采取措施延长焦化时间,水泥企业采取措施减少投料量实施减排。其中,B类企业减排比例不低于20%,C类企业减排比例不低于30%,D类企业减排比例不低于40%。

  陶瓷、独立轧钢(冷轧、电加热除外)、砖窑、铸造、耐火、水泥粉磨站(矿渣粉)行业:性能等级为甲级或示范引领企业自主减排;其他企业根据绩效评价等级实行差异化峰值生产,整体减排比例不低于30%。

  火电行业:执行《唐山市钢铁行业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唐山市统调电厂(企业)发电机组4-5月停机检修计划》规定的关断要求。大唐北郊热电厂、建头遵化热电厂、华润曹妃甸热电厂应进行石膏雨和彩色烟柱处理,并加强其他已建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有效降低烟气排放温度和水分,减少烟气中可溶性盐、硫酸雾、有机物等可凝性颗粒的排放。

  根据《唐山市非统调电厂(企业)发电机组45月停机检修方案》制定唐山市特殊排放要求,实行差异化控制,避免“一刀切”。根据企业绩效等级、环境保护治理水平和问题整改情况等。在给予企业一定升级期限的前提下,重新核定钢铁、电力行业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总量。特殊时期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如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和精细化管理和控制的实施方案,应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加强按证管理,加强对钢铁、电力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3月份未完成一氧化碳处理任务的冯润明英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冯润易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古冶区和兴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滦州万石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庄磊宝丰除尘灰加工厂、滦州吉山源叶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莫砺锋铸造厂961烧结机、唐山中厚板公司型钢加热炉将停产。

  (2)VOCs治理攻击行动

  组织焦化企业开展VOCs无组织排放源综合调查和治理设施评价,制定VOCs治理“一企一策”实施方案。实施焦炉上升管加盖烘干炉自动点火装置建设,实现荒煤气点火排放。

  加大专项执法力度,对塑料颗粒、工业涂料等行业42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相关企业进行停产整顿。让治理良好、设施优良的企业快速优质发展,努力形成奖优罚劣的正确导向。

  对VOCs控制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污染控制设施缺失或异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同时限期达标。检查化工、罐区、制药、焦化、工业漆等重点行业废气排放系统的旁路,取消不必要的旁路。如为安全生产需要,应加强监管,铅封,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做好记录。

  淘汰敞开式干洗机,督促定期检查和维护干洗机、干洗剂输送管道和阀门,防止干洗机泄漏。

  对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对不合格的加油站依法向社会公开,依法查处,限期整改。

  全面调查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食堂、餐厅油烟净化设施的设备、清洁、维护和使用情况,对不符合标准的食堂、餐厅进行专项治理,确保规范化管理和达标排放;借鉴高新区居住建筑油烟集中收集管理经验,加强居民公共烟道管理。

  (3)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的行动

  焦化行业开展取缔管式炉工作,用干熄焦余热蒸汽或上升管余热替代粗苯管式炉加热方式,消除粗苯管式炉污染物排放;推动钢铁、独立轧钢、独立石灰、砖窑、陶瓷、耐火等行业脱硝处理的进展。

  (4)一氧化碳减排和治理行动

  开展钢铁行业一氧化碳治理“回望”,完成一氧化碳治理减排项目验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对限期整改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实施停产整顿,逾期不改正的。焦化企业除紧急维修外,禁止使用湿法熄焦,以减少湿法熄焦过程中的一氧化碳排放。

  (5)对松散煤炭管理的攻击

  全面禁止35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动态“零结算”。实施生物质锅炉差异化升级,严厉打击生物质锅炉烧煤行为,一查一查一禁。从生产、流通、使用各个环节加强煤质监管,对重点用煤单位进行炉前煤质检查,确保煤质符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DB13/2081-2014)要求。

  (6)治理扬尘污染

  住房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工程主体工程采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城区国家控制点及县(市、区)省级控制点周围的旧社区及后街小巷满足机械化清扫条件。全面控制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污染,确保满足“四个基本条件”和“两个强化措施”。对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实行差异化动态管理,设立一批高标准的“绿色标志”建筑工地,并在环保政策上予以支持。对“黄色标志”和“红色标志”的违法建筑工地实施限期整改、停工整改和行政处罚。

  将所有主次干道和后街小巷纳入环卫清扫范围,机械化清扫率不断提高。通过“水洗机清扫”和地毯式作业,每天清理垃圾和管道疏浚淤泥,随生产一起清理,达到“按克清理”的标准。督促全市市政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湿式抑尘、密闭、材料覆盖、车辆冲洗等要求。做好城市道路建设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的防尘工作,全面控制沥青搅拌站生产过程中的粉尘污染;凡不符合标准的市政施工现场,依法进行处罚,整改不到位的。根据监测结果,调整重点作业区域和频率,确保主干道粉尘负荷不超过5g/㎡,次干道不超过10g/㎡。

  对露天矿山企业进行专项防尘,对矿区道路、从矿区到加工区、垃圾场和路网进行硬化洒水抑尘,对尾矿库、排土场和矸石山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在破碎加工中严格执行抑尘措施,达标排放污染物。矿带运输应采用封闭走廊,粉状物料应放入工棚和仓库,不得露天存放,以保证视频监控和粉尘在线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开采和生产。所有矿石运输车辆均采用清洁能源或国家五级以上车辆。

  加强重点行业大型车辆周围的扬尘治理,对出厂货运车辆进行清洁,防止道路泥泞;货运车辆应封闭或覆盖,以防止漂浮。企业内部和周边损坏的道路应及时修复,应进行机械化水洗,并及时洒水,有效减少扬尘。加强车辆调度,实现来车快速通行,防止货运车辆怠速等待,等待时停车,减少排放。

  (7)移动源减排和应对行动

  各县(市、区)、两港区严格执行禁行区车辆管控要求,严格查验和办理通行证,并在外围入口设置电子捕获装置,对所有突破禁行的重型柴油车进行电子捕获,对突破禁行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重点车辆企业的自有车辆、租赁车辆更新为柴油车或国家排放标准五级以上的新能源汽车;所有内部运输车辆均为国家五级以上或新能源车。以全市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行业重点车企为实施目标,为国家五级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排放监控终端,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连接,实时监控车辆尾气排放和污染控制装置运行情况。

  各种拆除和施工现场渣土车夜间停止运输,白天允许运输。他们必须错开上下班高峰时间,按照规定的路线开车。运渣车必须密闭运输,不得“泄漏或溅出”。未采取密闭措施的车辆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列入全市渣土运输市场“黑名单”,半年内不得从事渣土运输活动。

  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进行专项检查。市区环线以内,必须达到国家三级排放标准,其他地区必须达到排放标准。一是加大对市区建筑工地和物流园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污染物超标排放、黑烟等可见污染物。二是对工业企业中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全面调查,由主管部门责令使用未经注册的机械的企业停止使用。

  继续开展国内道路检查和抽检,加强监督抽检,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门检查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部门监督维修”机制,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超标排放车辆,交通部门监督维修。

  推进港口电力设施建设,所有合格的集装箱和干散货专用泊位将全部建成岸电,建成的岸电设施具备为船舶提供岸电并正常运行的能力。唐山港船舶必须使用含硫量不超过10 mg/kg的柴油,空气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禁止船只在港口使用焚烧炉。

  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车辆的重型货车运输将在高峰班次进行。根据企业的生产需求和相关道路车辆的交通状况,属地政府统筹安排,明确每个企业的允许运输时间和车辆数量,逐一制定非高峰运输“一厂一策”的实施方案。

  (8)禁止焚烧秸秆

  夯实电网环境监管责任,电网工作人员应做好检查和防范工作,及时清理和清除农田和沟渠中的秸秆杂草;对明火点实行“三罚”制度,对点火者和监管负责人同时处罚,并从属地扣10万元。同时按照《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清洁加热和处理措施

  1.4月底前,对“双发电”情况进行深入“审查”,做好能实施以气代煤、以电代煤改造的户数查找工作,制定“双发电”改造实施方案。收集并清理仍然堆积的散煤,实现散煤的“归零”。

  2.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企业,除甲级企业外,应在4月底前完成协同供热企业热源替代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10)执法行动

  制定专业执法队伍组建方案,组建专业性强、能力突出的钢铁焦化执法专项行动大队,加大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同时,钢铁企业开展超低排放的“打假”专项行动。

  开展全市钢铁、焦化、水泥、陶瓷、电力企业在线监测数据规范化专项检查,确保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和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建立健全在线监测设施第三方运维单位监督管理制度,聘请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第三方进行监督监测,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篡改数据、破坏在线监测设施的第三方运维单位。

  组织开展清洁油品行动,全市所有加油站和油库对油品采取“查黑、测油、溯源”的方法,严格查处无证或无证的非法加油站(点),对符合条件的加油站进行柴油质量抽查(测硫),追查不合格油品来源,严厉打击不合格油品的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

  第三,保障措施

  (1)各方的压实责任。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围绕专项行动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和完成时限,按照“五个一”机制抓紧落实。每周五17: 00前向市大气办汇报工作进展。每个企业的减排措施都应落实到具体的生产设备上,以确保可验证性、可追溯性和可评估性。非高峰交通“一厂一策”减排清单及实施方案,经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10: 00前报市大气办备案。

  (2)加强监督检查。市大气办组织相关部门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持续传递工作压力,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行治理责任。协调市、县两级环境执法力量,正常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工作不力,目标任务未完成,造成后果的,将相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3)加强宣传和曝光。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获奖举报平台和曝光平台,对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大额奖励制度,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定期公布治理重点进展和治理重点完成情况,形成全民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

——以上资料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上一篇:南海环保局以及环保产业协会领导莅临“天清佳 下一篇:无锡发布1万个空气处理项目,促进VOCs废气减排

Copyright © 2016-2021 天清佳远 版权所有

地址:佛山市五福围工业区自编22号天清佳远   "座机: "18038755391

粤ICP备16063597号

我们为您提供催化燃烧的信息介绍,囊括了催化燃烧一体机、厂家、图片、品牌等参数。想更加全面了解废气处理设备沸石转筒吸附催化燃烧、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备设备等的相关信息,请联系我们进一步咨询。

一键拨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