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V光解等废气处理低效工艺进入“淘汰倒计时”

UV光解等废气处理低效工艺进入“淘汰倒计时”摘要

中央定调淘汰方向《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将单一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列为淘汰类技术,明确要求“新建项目禁止采用,现有项目限期整改”。地方强力跟进:湖南、浙江、广东等14省出台细则,直接禁用“UV光解+活性炭”组合工艺,要求末端治理效率80%(山东威海更要求90%);青岛市即墨区明确凹版印刷企业需采用吸附浓缩+焚烧、RTO、催化燃烧等高效工艺才可申请补贴。执法案例震慑行业浏阳某包装厂

  1. 中央定调淘汰方向
    《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将单一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列为淘汰类技术,明确要求“新建项目禁止采用,现有项目限期整改”。
    地方强力跟进:

    • 湖南、浙江、广东等14省出台细则,直接禁用“UV光解+活性炭”组合工艺,要求末端治理效率≥80%(山东威海更要求≥90%);

    • 青岛市即墨区明确凹版印刷企业需采用吸附浓缩+焚烧、RTO催化燃烧等高效工艺才可申请补贴。


  2. 执法案例震慑行业

    • 浏阳某包装厂因UV灯管损坏未更换,被认定为“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罚款18万元并停产15天;

    • 江苏某彩印厂因活性炭两年未换,吸附效率仅32%,触发按日计罚累计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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